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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省司法厅召开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起草修订工作会议

    文章来源:甘肃省司法厅 阅读数量:377 发布时间:2023-2-14 11:07:41
    概述: 4月29日上午,省司法厅组织召开全省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起草修订会,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李嘉树出席会议并讲话,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律师工作处负责同志,省律师协会、公证协会、司法鉴定协会有关同志及厅机关相关业务处室有关同志参加会议,会议由厅政治部人事处负责同志主持。

    4月29日上午,省司法厅组织召开全省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起草修订会,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李嘉树出席会议并讲话,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律师工作处负责同志,省律师协会、公证协会、司法鉴定协会有关同志及厅机关相关业务处室有关同志参加会议,会议由厅政治部人事处负责同志主持。

    会上,传达学习了人力资源部、司法部《关于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省职改办《关于修订完善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的通知》,与会人员就起草修订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进行交流讨论。

    会议指出。

    做好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起草修订工作,常态化组织开展职称评审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评价工作重要思想、服务人才强省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激发人才活力的基本要求,是应对和破解工作难题,持续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的迫切需要。

    会议强调。

    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人才评价工作重要论述,学习中央部委和省职改办关于职称制度改革和职称评价条件标准修订有关文件要求,坚持服务发展、激励创新,遵循规律、科学评价,问题导向、精准施策的修订工作原则,遵循人才成长规律,要严把品德标准,突出能力标准,坚决克服唯论文、唯“帽子”、唯学历、唯奖项等倾向,妥善处理评价条件标准高低的辩证关系。

    会议要求。

    要立足行业实际,结合“试行”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专业技术人才的合理诉求,围绕品德、业绩、贡献导向等评价条件标准,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对起草修订过程遇到的一些重要问题及时向司法部和省职改办请示汇报,确保新修订起草的职称评价条件标准,既符合国家指导意见精神,又适合我省专业技术人才实际,努力为今年的职称评审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本文转自于微信公众号-甘肃省司法厅

    鉴定政策 文章《甘肃省司法厅召开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起草修订工作会议》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r6CQ7oNBH6CD3juhBMM1q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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